聘教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案两个裁定,后面的裁定是否有效?

一案两个裁定,后面的裁定是否有效?

来源:聘教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裁定企业破产清算组成立后是否需要向当地登记机关备案,是否需要将裁定送达登记机关?依据是什么?1、破产申请与受理;2、破产宣告。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处理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设立清算组;按照最高人民的现行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设立是由人民商同级从企业主管部门、中的财政、工商、审计、税务、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成员。3、破产清算。破产企业的接收和管理、破产财产清理、破产债权审核;4、破产程序的终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法庭裁定之后,两年,还没有执行怎么办?法律分析: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裁定两年后,还没有执行怎么办?一、两年没执行怎么办1、两年没执行可与对方协商约定履行判决的方式或对方清偿债务的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无法再通过执行对方,但判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二、强制执行的方法有哪些强制执行的方法如下: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裁定不执行的案件是否有补救办法判决不履行的后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由第一审人民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二审管辖权异议能否裁定驳回诉讼?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后属于二审人民审理,如果仍旧被驳回,则两审终审。受诉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首份裁判文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在案号后缀“之一”“之二”……,以示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或者原判人民处理。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驳回分为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驳回起诉是指人民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受理审判的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审判裁定,其处理的是案件的程序性问题,案件不受理,不代表原告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其处理的是案件的实体性问题,判决一旦做出,一般情况下,原告的请求不会再得到法律的支持。原告被人民驳回起诉后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被人民驳回诉讼请求后,由于人民的判决具有既判力,除非其搜集到了新的证据,他所争议的问题就不能再被审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显示全文